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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青年职业见习区级生活费补贴办法
发布时间:2011-11-5 19:47:23 来源:本站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相关委办局:

为增强我区青年失业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职业见习的---本文来自 闵行公司注册网 ---积极性,提高职业见习人员的收入待遇,提高见习稳定性及见习后的就业率。现结合闵行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生活费补贴范围

凡在本区青年职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本市户籍学员。

二、生活费补贴内容及标准

1、见习学员参加职业见习,除按规定享受市生活费补贴外,另由区财政给予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30%。补贴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区级生活费补贴支付月数与市级生活费补贴发放月数一致。中途退出的见习学员,按实际月数给予补贴。

三、补贴申领程序

1、由区就业促进中心负责对参加见习人数、期限、补贴金额初审;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送区财政局核定并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费用拨付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支付给见习学员个人银行帐号。

四、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实施期限暂定为1年。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九日